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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1469亿!发改委批复武汉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
投资1469亿!发改委批复武汉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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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

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8〕1915号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批复〈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7〕617号)、《关于调整〈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方案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8〕433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资金承诺函》(武政函〔2018〕48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撑武汉市重点发展地区建设和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原则同意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建设12号线、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综合交通系统的衔接。统筹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的规划布局,研究提升城际铁路公交化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着力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优化交通枢纽的换乘设计,做好车站周边的城市道路交通衔接,提升旅客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五、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六、切实保障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不得随意压缩项目实施工期,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人员、设施配置;在运营阶段,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

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 (2019-2024 年) 

一、线网规划

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远景(2049 年)线网总长约 1100 公里, 形成以轨道交通为主导、与土地集约开发相协调,多元复合、衔接 高效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实现“60/60 客运目标”,即公共交通 出行比例达到 60%、轨道出行占公共交通出行的 60%。


二、建设规划

(一)建设方案

建设 12 号线、6 号线二期、8 号线三期、11 号线三期(武昌段 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 号线北延线、16 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总长 198.4 公里,其中:地铁项目 4 个(含延 伸线)、总长 81.7 公里;市域快线项目 4 个、总长 116.7 公里。到2024 年,形成 14 条线路运营、总长 606 公里的轨道网。

12 号线工程自武昌火车站至武昌火车站(环线),线路长 59.9公里,设车站 37 座,投资 583.87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

6 号线二期工程自金银湖至富民南路,线路长 7 公里,设车站5 座,投资 45.58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3 年。

8 号线三期工程自野芷湖至黄家湖,线路长 4.9 公里,设车站 2座,投资 25.97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2 年。

11 号线三期工程分为三段实施,其中武昌段首开段自武昌火车站至白沙洲,线路长 4 公里,设车站 2 座,投资 79.89 亿元,项目 建设工期为 6 年;新汉阳火车站段自黄金口至新汉阳火车站,线路 长 2.2 公里,设车站 2 座,投资 39.01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 葛店段自左岭至葛店南,线路长 3.7 公里,设车站 1 座,投资 16.25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2 年。

7 号线北延线工程(前川线)自马池路至黄陂广场,线路长 33.6公里,设车站 9 座,投资 175.59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5 年。

16 号线工程自国博中心至周家河,线路长 32.3 公里,设车站12 座,投资 154.2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3 年。

19 号线工程自武汉火车站至高新二路,线路长 20.6 公里,设 车站 6 座,投资 171.9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4 年。

新港线工程自工业四路至桃桥湖,线路长 30.2 公里,设车站11 座,投资 176.81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


(二)主要技术标准

6 号线二期、8 号线三期、11 号线三期等延伸线路与原线路设 计标准一致,采用 A 型车,最高运行时速 100 公里;12 号线等新 建线路研究采用 A 型车,最高运行时速 100 公里;7 号线北延线、16 号线、19 号线、新港线采用市域快线制式,列车最高运行时速160 公里。


(三)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1469.07 亿元,其中资本金占 40%,计587.6 亿元,由武汉市政府及经开区(汉南区)、新洲区、黄陂区、 江夏区、东西湖区、东湖高新区、葛店开发区财政资金承担;资本 金以外的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辅以多元化融资模式。


(四)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武汉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建设和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完 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功能层次,保障市域快线和都市圈城际铁路的 功能发挥。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周边生态环境以及建设工 程的关系,有序推动项目实施。深化近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优化 车辆基地布局,控制好建设用地,做好资源共享。专项规划设计车 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研究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 铁路等高效换乘方案。高度重视网络化运营人才培训和储备,积极 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做好资源开发和经营工作,保障城市轨道 交通可持续发展。


附图: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 年) 示意图 

投资1469亿!发改委批复武汉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


此外,葛店地铁也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投资1469亿!发改委批复武汉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

2018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8]1915号文正式批复武汉市轨道交通第4期建设规划。葛店地铁作为武汉地铁第四期建设规划中11号线三期项目,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


为推进葛店地铁获批,市发改委赴国家发改委进行了多轮工作汇报,并联系铁四院专家数次到葛店开发区现场踏勘,优化设计方案;会同葛店开发区多次赴省发改委、武汉市发改委及武汉地铁集团进行工作对接,主动推进前期工作。2017年4月,促成鄂州市政府与武汉市地铁集团签订了葛店地铁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2018年1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召开了葛店地铁初步设计方案预评审会,并顺利通过专家预评估审查。葛店地铁起于武汉地铁11号线左岭站,沿高新大道以地下方式展线至葛店南站,设地下二层岛式地铁车站,与武黄城际铁路实现换乘,长3.7公里。车辆段(停车场)、主变所及控制中心均利用武汉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相关设施,总投资约16.38亿元。项目将于2019年动工,2020年建成。投用后我市将成为第一个融入武汉轨道交通网的武汉城市圈城市,对完善鄂州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市民绿色快捷出行,促进武鄂协同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