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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及改革情况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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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___武汉科技职业学院_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0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3 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 个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 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2020年12月21日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中第1至15项)

 

二、《武汉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是以校团委领导的,以培养广大学生高素质、负责任、能担当为目的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为“团结、责任、务实、创新”;

第三条: 学生会全体成员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团结合作、不谋私利,积极开展有益于丰富广大同学课余生活和提高广大同学综合素质的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工作职能

一、 主席团

1、贯彻和执行学校党委和团委决策,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干部;

2、领导学生会日常工作,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制订每学期的工作安排;

3、协调管理各基层学生组织的工作,定期向团组织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及各成员的工作表现;

4、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

5、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会议,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6、学期末给各部门做工作鉴定,进行工作考核;

二、 部门工作   

(一) 综合办公室

1、管理好学生会的固定资产,保障学生会活动的开展;

2、协助主席团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审核并监督落实;

3、处理来文来函,负责上传下达,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做好文书,会议记录等工作;

4、密切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负责学生会的调研工作,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加强部门间联系;

5、做好各部门的办公室值勤安排、总结各种活动及例会的考勤情况及日常事务的处理;

6、学生会的纳新和换届的准备工作;负责总结部门活动及例会的考勤;组织对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现场考核,为年度考核和评定准备材料;组织对各部门和干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

(二)文体部

1、负责学生课余文化和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好体育竞技类比赛;

2、协助校团委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和文艺骨干;

3、了解学生对学校文体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反映;

4、向学生会执行主席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参与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5、文体部旨在发挥部门优势,与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其他部门开展的活动提供建议与帮助并配合各部门平时的常规工作。

(三)广播站

1、打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宣传学生内部良好氛围;

2、及时宣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报道校内与师生有关的事情,颂扬好人好事,树一流校风;

3、立足以校园,以创建现代高校校园特色的广播节目为工作出发点,为繁荣校园文化而努力。

(四)风纪部

1、维护校内秩序,管理学生遵守校内规定;

2、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中的问题;

3、组织开展建设良好生活环境的各种活动;

4、组织开展文明寝室、教室的检查评比活动。

(五)生活权益部

1、解决学生各种生活权益问题,提升生活质量;

2、引导并帮助学生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增强维权意识;

3、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的服务。

(六)网络信息部

1、丰富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丰富老师教学的手段;

2、集合了大量的教学资源,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达到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3、协调和参与信息服务系统的开发、运行和日常维护,其中包括校园信息系统、学生信息系统等;

4、对信息的收集、调研以及管理和更新;

5、学校网站(门户、中心网)的页面设计和制作;

三、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岗位责任制度

一、 建立主席团责任制

1、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执行主席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2、主席团采用主席轮值制度,执行主席轮流做整个学生会的责任人,统筹安排学生会的整体工作,主席定期向团委老师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主席团定时召开部长会议,讨论学生会重大事宜;

4、主席团成员接受所有团委老师和学生会成员的监督。

二 、建立部门责任制

1、学生会各部门采用部长负责制,由各部门部长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2、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应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全力支持团委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3、学生会各部门应尽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有影响、有意义、有品味的活动,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4、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部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处分分为学生会内部批评、学校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5、学生会各部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主动关心、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6、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学生会主席团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方案,学生会各部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主席团提出,决议形成后,各部须无条件执行;

7、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学生会干部,经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报团委批准,分别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给予除名;

8、各类处分的记录工作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并报备团委存档。

 

第四章 纳新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管理制度,提升学生会成员素质,增强学生会成员选拔过程透明度,继续发挥我校学生会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生会成员任职条件和选举程序如下:

一、学生会成员任职条件

1、武汉科技职业学院在校在籍学生;

2、思想积极,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4、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记过处分;

5、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6、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工作中发生没有必要的冲突,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意识;

7、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8、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和自我总结;

9、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10、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11、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并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二、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1、报名

部长、副部长由团委教师、上一届主席团、上一届部长联合推荐做候选人,通过党委、团委、学生会组织面试,最终确定部门干部名单;部门干事和成员由各部门在学期初开展纳新活动并组织考核招募。

2、资格审查

在任学生会干部根据报名竞聘人数及所收到的招新登记表上填写的情况,对报名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各部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候选人名单。

3、答辩、面试

由党委、团委教师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相关答辩、面试。

4、拟任名单

各部门根据答辩和面试的结果,评议无异议后上报候选人名单,最后由团委老师确定新任学生会干部名单。

   5、考察期

下发新任学生会干部成员名单,即日对新任学生会干部进行任职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

6、公示

考察期过后,召开学代会,会上由学生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对投票通过的学生干部进行公示,学生干部按照自己所在的职位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章 活动制度

一、 学生会各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二、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并递交策划书,主席团通过后递交团委老师进行审批,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策划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由主席团审议后上报学校团委;

三、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学校;

四、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门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五、学生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学生会成员参与活动时需签到,活动结束是需签退(视情况而定);

七、活动完成一周之内,负责部门需将活动策划、总结、照片、新闻整理好发送到指定邮箱,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归纳,并将新闻稿上传至学校官方网站;

八、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六章 例会制度

为传达、贯彻学校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主席团-部门例会

1、每周举行一次例会,总结学生会工作,交流思想,开展自我批评与自我总结,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团及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综合办公室部长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二 、部门会议

学生会各部门须定期召开本部门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并定期将会议记录交于主席团审阅并存档。

三、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指派人员;

4、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

5、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6、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7、例会由综合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四、 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由活动负责人员参加;

3、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4、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5、例会由综合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五、 会议纪律

1、勿迟到,凡迟到5分钟之内者,算迟到一次,迟到2次算一次缺席,迟到5分钟及以上者,算缺席;

2、勿缺席,凡缺席2次者,由学生会点名批评一次,取消评优资格,凡缺席3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进行通报批评;

3、勿吵闹,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违者警告1次,经警告无效后,将其喧哗者逐出会场;

4、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该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团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同时在点名处做好记录;

5、在会场上保持严肃,严禁打电话,发短信,吃零食,违者通报批评;

6、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会上布置的各项任务,会上认真实施,必要时做记录;

7、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或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8、未能出席全体成员会议和部长会议者,须事先请假。

六、 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以学生会全体名义举办的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旷会处理;

2、请假人必须将请假条在会议或活动开始前一天由部长签字,主席团审批后交至综合办公室;

3、对于紧急情况临时请假,需通知部长。事后两天之内补交请假条到综合办公室。

 

第七章 财务制度

一、 学生会活动经费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同策划书一起提出申请,作出活动经费预算,经费的批准要征得主席团和团委老师的同意,申请时须说明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经费用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的两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者不予报销;

三、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四、 院学生符各部门的报销资金必须是事先申请并经主席团批准备案的方可,否则不予报销;

五、活动经费的凭证一般使用正式发票,用铅笔在发票背面写清活动名称、时间、经手人签名,对不能开正式发票的购品应出据书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手人签字;

六、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八章 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团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其部门的工作,成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4、努力维护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带头的作用;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学生会成员不准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学好每一门功课,起到带头的作用。

三、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和建议,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秘书处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

2、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3、各部们在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第九章 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综合办公室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综合办公室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部具体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5、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惩罚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2、弄虚作假,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严重失误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

8、存在抽烟、斗殴等不文明行为者;

9、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10、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四、附则

1、奖励方式

(1)个人奖: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

(2)集体奖:学生会优秀部门。

2、评选时间

每学年年末召开一次表彰大会。

3、评选比例

部门和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4、评选办法

(1)考评分由会议制度、值班制度、日常工作表现及创新性活动四大部分测评;

(2)各部门原始积分为6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

(3)最终由测评小组公布评选结果,最终评选结果由主席团审定并经团委批准,由综合办公室存档。

5、处罚方式

(1)个人处罚:警告、内部批评、通报批评、除名;

(2)集体处罚:警告、内部批评、通报批评。

 

第十章  附 则

一、以上各项制度解释权属于武汉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二、对学生会规章制度或安排有不满或建议者,应通过正确的途径向主席团反映,不得私下诋毁抨击;

三、《武汉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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